武夷山市塘角古采硐位于武夷山市星村镇红星村塘角自然村东南侧约1KM处,距武夷山市区约30KM,似开发旅游项目建设。区内有林业公路通住红星,接县道通往武夷山市、邵武市,交通尚属方便。
塘角古采硐位于构造剥蚀低山-丘陵地貌区,海拔高程428-488m之间,相对高差60m。地形剥蚀切割较强,自然斜坡坡度约30-50°,最大可达60°,最高点海拔高程488.5m,最低点为塘溪,海拔高程433m。山体雄伟峻峭,地表径流排泄通畅。地表植被较发育,以幼林地、灌木林为主,地表残坡积厚0-0.2m。
古采硐埋藏海拔高程430-475m之间,相对高差45m。根据古采硐的空间分布情况,采硐主轴方向主要为北东-北东东向;硐室围岩主要为硅岩,岩石坚硬。主要地表水系塘角溪从古采硐南侧绕过,流向由北西向南东。
根据县志记载及民间流传,塘角村古采硐系明代官府开采银矿遗留下来的古采硐,距今已有几百年历史。
按照现代社会一般的经济发展规律,哪个地方矿产资源丰富,当地的经济应当较为发达,当地居民也多多少少得到一点好处。许多地方政府对开矿乐此不疲,以为是一本万利的事。但是看明朝的历史,发现一个今天看来很奇怪的现象,当时哪个地方矿产越是丰富,当地的居民负担反而更加沉重,百姓和地方不但从矿产中得不到什么好处,反而深受其累。明朝初年,金银等矿皆属官矿,由国家经营,严禁民间开采。明中叶,由于商品经济的发展,社会上普遍使用白银,朝廷更屡下禁令,封禁矿区加重“盗矿”的处罚。以达到严格控制矿源的目的。中期,英宗继位后,下诏令封闭矿山的坑道。但是政府和一些所谓的“奸民”私下里偷开矿山。大约和前些年遍地开花的小煤窑一样,私开小矿,上面征不了税,管理成本也很低,自然利润丰厚。再加上明中叶土地兼并日趋激烈,农民处境急剧变化,他们为生活所迫,不得不背井离乡进入深山从事开矿以图温饱。明正统十年(1442年)浙江庆元的叶宗留和王能、郑祥四等聚众千余人进入闽浙赣交界处的仙霞岭山区开采矿银矿。但在朝廷的逼迫下于正统十年起义。英宗正统九年(1444年),福建参政宋彰、浙江参政俞士悦针对私人盗开银矿的种种问题,上书请求“重开银场使利归于上而矿盗自觉。”这两位官员的建议不是没有道理的,与其让朝廷的矿产资源这样浪费和流失,还不如直接由官府开采。但当时的浙江按察使坚决反对,他的理由是:重开银场虽然一时得利,但开采的各种器用由民间出,恐怕有关部门横加摊派骚扰,祸患更深。不如选官看守,严加禁止,盗矿行为自然绝迹。
朝廷一开始接受了这位按察使的建议,可是没过两个月,福建、浙江的银场又重新开采了,这次是邢科给事中陈傅的提议。但真正的原因是什么?是当时宫中的宦官和一些大臣争相附和,背后操作。最后规定了每年向银场征税,福建为两万一千余两银,浙江为四万一千两银,比宣德年间减少了一半,可却是洪武年间的十倍。现时供应官府的费用,比税额还多得多。从此当地老百姓更加困苦。
正统九年(1444年)崇安县令金怀。都指挥吴刚奉朝廷之命,在星村一带开采银矿。朝廷派福建参政宁彰到政和、崇安一带监督巡查。明朝武帝正德五年1510年在崇安县令沈钎手上开始停采。玉龙洞历时约70年的开采历程。在明孝宗弘治三年1490年,玉龙洞年产银达1100两。
塘角古采硐及其周边地区与矿业有关的旅游资源主要有:矿产地质遗迹类、矿业遗迹类、矿山地质灾害类、矿业有关的历史人文景观等。这些旅游资源是普及地学知识、发展地学旅游的重要基础,对提高本地的旅游品位、突出塘角旅游特色具有重要意义。
|